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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年“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研究生暑期学校成功举办

燕园瀛家 2021-09-18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年“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研究生暑期学校成功举办


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国际诉讼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下,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研究生暑期学校于2019年7月8日至12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成功举办。本次暑期学校围绕“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主题,就中国与英美法系、德日法系及拉美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前沿和深度比较,共设置1次研讨会和7次讲座,研讨会和讲座后均设立提问环节,鼓励多种形式的师生互动。本次暑期学校共收到来自中国、法国、荷兰、俄罗斯、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境内外青年教师、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在华留学生的报名邮件225件,最终共招收除北京大学本校学生之外的学员56人,其中,青年学者9人、博士研究生18人、硕士研究生26人、本科生3人。


7月8日,暑期学校举行简短的开班仪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曹志勋助理教授主持,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傅郁林教授致开幕辞。随后,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方法研讨会正式开始,德国雷根斯堡大学Peter Gottwald教授、巴西里约热内卢大学Antonio Cabral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福华教授和傅郁林教授分别就比较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法的基本情况、一般原理、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具体应用等作英文主题发言。下午的集中讨论环节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哲玮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亚新教授、广州大学法学院陈刚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唐力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赵秀举副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胡亚球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杭平副教授、前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姜强博士就比较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进行观点交流。最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进行会议总结,向与会专家表示感谢,并欢迎各位学员来到北大法学院。暑期学校全体学员共同参与了此次研讨会,并同与会专家们进行实质性交流。






7月9日上午,Peter Gottwald教授以International Choice-of-Courts-Agreements为主题,讲授国际管辖协议的实践意义、法律适用和违约救济等内容。他指出,管辖协议的优势在于简化诉讼准备、维护程序安定。在法律适用上,管辖协议具有可分性,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和欧盟《布鲁塞尔条例》均规定了排他性管辖原则及其无效例外,且其效力判断取决于法院地法。与管辖协议有关的诉讼通常是合同诉讼,并受到确定性原则、实际联系原则和合理原则的约束。针对管辖协议的内容,Gottwald教授介绍了专属管辖、保护性管辖的规定,并指出排他性管辖协议排除了在其他法院反诉,而能否适用抵销则取决于法院地法。此外,欧盟法与英美法在管辖协议的义务性质、违约救济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Gottwald教授最后强调,管辖协议因国家主权、弱者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而十分复杂,起草时应当与主合同一样审慎对待。




7月9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傅郁林教授以民事案件管理为例,从研究目的、样本选取、写作技巧等方面讲授民事诉讼比较研究方法。傅郁林教授首先回顾了参与2002年“比较民事诉讼法国际研讨会”和2017年“世界诉讼法学大会”的经历,表达了对青年学者和学生勇于探索、贡献成果的希冀。对于比较法的研究目的,傅郁林教授将其分为三个层次,获取信息、法律移植和自我观察,前两者属于工具主义研究,而后者则更强调探求具体一国制度的内在体系逻辑,以观察和反思本国制度。在样本选取上,傅郁林教授强调应恪守基于有限信息,得出有限结论的基本态度,并提出“扇形化”研究与写作结构。傅郁林教授强调,比较研究不能仅简单进行的概念、结构、规范之比较,而更应追求价值、功能与技术逻辑自洽的问题、功能、目的之比较,注重原理层面的适恰。此外,在比较中应尊重法学概念与本土定义之差异,在法律翻译上以“信”为首要目标。





7月10日上午,巴西里约热内卢大学法学院教授Antonio Cabral以“Negotiated Procedure: Litigation Agreements on the Shape and Form of Proceedings and Their Compatibility with Collective Actions ”为主题介绍了巴西诉讼制度中的诉讼契约和集团诉讼制度,并展现了诉讼契约在集团诉讼制度中应用的可能。Cabral教授对诉讼契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展开逻辑严密的分析,并驳斥了否定诉讼契约的传统观点,指出巴西新诉讼法的创新性即在于规定了诉讼契约的一般条款。但Cabral教授也强调诉讼契约的适用需要妥当界定公法与私法、公益与私益之间的平衡点。进而,Cabral教授介绍了巴西较为成熟的集团诉讼体系和司法实践,并辅以翔实生动的图表和案例。Cabral教授指出,程序契约在集团诉讼中的运用需要法学家与判例法来实现协商程序的可能性,并建立其运用的边界。如果运用得当,新的巴西诉讼体系将会成为各法律体系在诉讼契约方面的参照。




7月10日下午,广州大学法学院陈刚教授以“民事诉讼的实质规范与程序规范”为题带来精彩讲授。陈刚教授首先辨析了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诉讼程序法的关系,指出民事诉讼法包含了调整争讼法律关系的实质诉讼法。从历史的角度,诉权法(实质诉讼法)与诉权曾属于私法体系的固有组成部分和概念,罗马法奉行“诉权第一位、权利第二位”,在近代法典化过程中,为排除诉讼要素对权利法体系建设的影响才使实质诉讼法脱离私法体系与诉讼程序法合并为民事诉讼法。就实质诉讼法的本质,陈刚教授辨析了私法与公法一元论在学术意义和解释论上的关系,并以法体系层次构造理论将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分别定位为下阶位法与上阶位法,以实现对一元论的克服。最后,陈刚教授以当事人、诉讼标的等概念的区分简要阐释了实质诉讼法与程序诉讼法的关系。





7月11日上午,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王亚新教授以证据种类为例,向学员们讲授如何进行民事司法制度的比较研究。王亚新教授首先强调广义的司法制度包括组织与程序,准确把握比较司法制度背景下程序法的具体问题需要注意法条、实务与学说的结合以及司法制度背后的特定文化和历史积淀。聚焦于证据种类,王亚新教授以实务为视角,指出基于司法体系、诉讼结构、律师与法官人员配置的不同,英美法系强调证据在庭审中的展示,以“过程”划分证据种类;而大陆法系强调客观真实,以“载体”作为划分标准。具体到我国的民事法定证据种类,王亚新教授认为可划分为实物、言辞和过程型证据,并以“单位证明”、文书提出命令、电子数据审查为例强调了证据从“载体”向“过程”的视角转换,展现了我国民事证据运用实务及与司法制度之间的关联。




7月11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王福华教授以“辩论权利救济法理——基于法律文化、语言与方法的比较”为主题展示了如何在比较法之上展开扎实的我国法研究,重新阐释了中国法语境下辩论权利的内涵以及救济法理和具体适用。王福华教授首先分析了比较法上辩论权利救济的法理基础和制度,进而聚焦于我国,从文义、历史解释等角度指出辩论主义因素的引入,使辩论权利从民主宣示性转向功能性,对辩论权利的救济,更需要从功能性角度保障当事人有效提出“攻击防御方法”。具体适用上,王福华教授强调应充分考虑书面与言词辩论权利的差别,注意言词辩论的整体性与同值性,聚焦必要性言词辩论的救济。判断是否构成“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应以功能性辩论、主要事实、法院释明、严重程序瑕疵为必要条件,并在“无法定代理”等具体性条款缺失时方可适用。





7月12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教授以“衔接与协调:民事审判制度与程序体系的科学化”为题,剖析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程序之间的协调问题。民事诉讼中各制度和程序都服务于解决民事纠纷,因而需要有效分配审判权与诉权,科学安排不同诉讼阶段的任务。潘剑锋教授解析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制度、程序及两者之间存在的不协调问题,分析制度、程序的功能逻辑并给出了针对性建议——调整一审案件的管辖权,明确再审程序的终审职能,缩小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并增加小额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选择权;为实现诉讼各阶段的协调,应构建“审前程序+集中审理”的二元结构模式;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并注重其与诉讼的衔接和各自功能的独立发挥。潘剑锋教授强调,应当在整合、衔接与协调的理念指引下实现理论与实践有机衔接,使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体系更具回应性、系统性、完善性和协调性。




7月12日中午12时,在结束近5天的高强度授课和学习后,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年“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研究生暑期学校举行结业仪式。结业仪式由曹志勋助理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致辞。他首先向来自各地的学员们和兄弟院校老师们的积极支持表示感谢,向为本次暑期学校付出辛苦努力的傅郁林老师、刘哲玮老师、曹志勋老师和服务团队的同学们表达谢意,并向全体学员们的学习收获表示祝贺。潘剑锋教授表示,北京大学法学院一定会脚踏实地、开放创新,为推动和发展法学教育不懈努力,欢迎同学们持续关注北大法学院的发展,积极参与北大法学院的各类活动。最后,潘剑锋教授为通过考核的学员分别颁发结业证书,并合影留念。




本次暑期学校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师生承担具体筹备组织工作,潘剑锋教授、傅郁林教授、刘哲玮副教授、曹志勋助理教授四位老师精心筹划,博士生崔斌、硕士生刘耕蒲、张婷三位同学为此提前半年辛苦筹备,博士生牛颖秀、余朝晖、范华瑶、汪蓓、郑含博同学,硕士生李逸梦、付贻琳、高旭、李晓璇、李鑫同学和本科生王宇同学也承担了大量会务工作。周密细致的筹备工作保障了暑期学校的成功举办,为来自境内外的知名民事诉讼法学者提供了交流平台,为广大青年学者和莘莘学子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受到与会学者和同学的高度好评。


会务组部分成员与Cabral教授合影,前排左起:袁琳老师、张婷、傅郁林教授、Cabral教授、曹志勋助理教授、牛颖秀、王宇、汪蓓;后排左起,余朝晖、崔斌、刘耕蒲、李鑫、郑含博、李晓璇


暑期学校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提升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影响力,展现了北大法学院师生在专业学识、对外交流、行政组织等多方面的综合实力。同时,本次暑期学校也增进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界与国际诉讼法学界的相互了解,更为我国比较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人才培养和水平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供稿:李晓璇 李鑫

摄影:梁挪亚 刘耕蒲 余朝晖 李晓璇 付贻琳

编辑:陈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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